关于公布福建省社科基金研究阐释
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文化传承发展
重大项目预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4

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福建省社科基金研究阐释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文化传承发展重大项目已完成项目申报、资格审查、匿名评审等程序,经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将19项预立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立项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选题)

 负责人  

  所在单位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

 陈巧玲

  集美大学

   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研究

 任力

  厦门大学

   3

  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研究

 谢清果

  厦门大学

   4

  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华文化传承发展的历史贡献与基本经验研究  

 李建

  厦门大学

   5

  “两个结合”是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研究  

 胡明曌

  华侨大学

   6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高度契合性研究

 吴勇锋

  华侨大学

   7

  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系研究

 曹文宏

  华侨大学

   8

  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内涵与意义研究

 武昕

  福州大学

   9

  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福建实践研究

 刘有升

  福州大学

  10

  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研究

 杨玉华

 泉州师范学院

  11

  福建省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研究

 吴崇伯

  厦门大学

  12

  营造支持福建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流营商环境研究

 李娜

  集美大学

  13

  推动福建民营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再创优势研究

 郑云坚

  闽江学院

  14

  福建省民营企业走好专精特新之路驱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吴梅英

 福建江夏学院

  15

  深入践行企业家精神,讲好福建省民营企业家故事研究

 王祎

  华侨大学

  16

  新时代促进福建省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研究

 谢朝武

  华侨大学

  17

  推进福建省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研究

 沈能

  福州大学

  18

  优化福建省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服务研究

 谢丽华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19

  加大金融服务供给,持续提升服务福建省民营企业质效研究

 冯玲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二、立项方式

  1.正式立项条件: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

  (1)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要报》的;

  (2)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的;

  (3)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的;

  (4)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在职省部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5)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的;

  (6)项目阶段性成果在《福建日报》理论周刊刊发(2000字以上)的。

  项目阶段性成果第一作者需为负责人,投稿时原则上注明省社科基金项目,正式刊发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原件。

  2.资助额度:每个项目资助经费6万元,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3.撤项:项目预立项后,如果项目阶段性成果达不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予以撤销预立项。

  三、项目完成期限及成果形式

  1.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完成时限为2024年2月29日。

  2.最终成果:基础研究的最终成果为论文集,须提交一篇论文的最终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字数不少于1万字;应用研究的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须提供一份研究报告的最终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字数不得少于2.5万字。

  3.研究期限:研究期限为1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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