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科联关于开展创建标准化学会
工作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12-08

福建省社科联关于开展创建标准化学会工作的决定


省社科联所属学会、研究会、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社会科学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学会(研究会、协会)的工作更好适应新世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开创学会工作新局面,进一步繁荣我省社会科学事业,省社科联决定在所属学会、研究会和协会中,开展创建标准化学会活动。

开展创建标准化学会活动是一项新的工作,它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社团工作要求的具体化,也是社团更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希望各学会(研究会、协会)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求真务实,积极争取挂靠单位或相关领导部门的支持,按照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学术理论建设、工作环境建设以及档案资料建设等五个方面的要求,努力促进学会各项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现将《福建省社科联创建标准化学会(研究会、协会)指标体系》和《福建省社科联创建标准化学会(研究会、协会)评估考核表》印发你们,请按照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和考核标准,认真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省社科联决定在2002年下半年,对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和表彰。

各学会在创建活动过程中的计划、经验、体会等材料,请向省社科联学会部报送。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01年11月28日



附:

1. 福建省社科联创建标准化学会(研究会、协会)指标体系

2. 福建省社科联创建标准化学会(研究会、协会)评估考核表


福建省社科联创建标准化学会(研究会、协会)指标体系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推动学会工作上新台阶,开创社会科学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省社科联决定开展创建标准化学会活动。为此,特制定《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创建标准化学会(研究会、协会)指标体系》。

一、思想政治建设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开展学会工作和学术活动。

2、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在学会中建立党支部或党的工作小组,并有效地开展活动。

3、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加强学会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文件以及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并通过座谈会、会刊、通讯等形式,组织广大会员学习。

4、认真执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积极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于每年5月底前做好学会年检工作。

5、按照省社科联章程和本会章程开展工作和活动。按规定上报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会员名册。换届、学术会议、对外交流、接受境外捐赠资助等重大事项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汇报。

6、积极参加省社科联组织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省社科联所分配的工作任务,为我省两个文明建设,为繁荣发展社会科学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建设

1、学会秘书处组织健全,工作有效。要求设专职秘书长或副秘书长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1至2名。

2、坚持民主办会。充分发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作用,学会重大问题,如发展方向、重大学术活动、学会年度工作总结、计划,经费筹措和使用,以及其他一些重要问题,应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民主决策。

3、做好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维护会员权益,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一是规范会员入会、退会手续;二是建立有效的机制,密切学会与会员的联系,调动会员积极性,学会有较强的凝聚力。要求学会每两年编造一次会员花名册。并报省社科联学会部备案。

4、按照本学会章程规定,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并在换届前一个月向省社科联报批拟任学会领导班子成员名单(秘书长以上成员)。

三、学术理论建设

1、学术活动是学会的生命。学术活动要坚持创新,坚持“双百”方针,把握学术研究前沿,多出学术精品。学会要积极开展各类学术活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一定规模和较高质量的学术讨论会。重要研究成果及时上报。

2、积极开展社会科学咨询、普及活动,促进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普及,提高群众科学素质。学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咨询活动或学术报告会、理论信息交流会等。

3、认真办好会刊。充分发挥会刊学术交流载体和联系沟通信息渠道的作用。会刊每年至少刊发4期。

4、制定措施,奖励优秀学术成果,促进成果转化。

5、做好会员发表、出版论著的统计工作。

四、工作环境建设

1、学会有单独固定的办公场所,其面积至少在15平方米以上,有电话、电脑等必备办公设备。

2、学会有合法、稳定、充裕的经费来源。不论经费来自政府拨款,社会企事业捐赠,以及按照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活动取得的合法收入,每年都应有3万元以上经费收入。在银行独立帐户中,经常性可用存款不少于1万元,以保证学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3、学会有健全的财务和财产管理制度。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学会须建立独立帐户,并按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学会的财务和财产管理制度和办法。各种收支按规定审批;各种财务档案完整;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换届时必须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本届财务收支情况。

管好用好学会财产:添置财产要有验收,报损要有手续,年终要有盘存清册。

五、档案资料建设

1、学会应建立、健全档案制度。要有专门的橱、柜存放档案资料;专门人员管理档案资料,并在学会换届或人员变动时做好交接工作。

2、学会资料应包括:(1)学会代表大会资料;(2)每次学术活动的资料;(3)会员登记表、花名册及各种统计资料(4)会刊档案资料;(5)学会财务档案资料。

福建省社科联

标准化学会(研究会、协会)评估考核表


项目

         考  核  内   容

达标分数

    说    明



10%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学会政治方向正确。学会建立了党支部或党的工作小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分

做好党建工作,政治导向正确

2、遵纪守法,按章程办事,没有违法违纪现象。

 3分

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实行一票否决

3、学会领导班子、学会秘书处政治学习有制度,有纪录。

 2分

学习形式多样,不仅指集中学习。

4、结合党和国家大事以及重要文件、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等,能通过有效形式组织广大会员学习。

 2分

学习形式可以多样,可通过发通知、报告会、会刊辟专栏等各种形式。

















34%

5、按时(每年5月31日前)做好社团年检工作。

 4分

超时减2分

6、每年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并及时(3月31日前)报送社科联

 4分

超时减1分

7、重要活动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汇报。

 2分

按规定须请示报告的活动,如涉外学术活动、全国性的活动等。

8、积极参加社科联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3分

按学会部记录,每缺1次减1分。

9、完成社科联交办的工作任务。

 4分


10、学会秘书处组织健全,工作有效。设有专职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或专职工作人员1至2名。

 3分


11、坚持民主办会,学会重大活动能坚持民主决策,有记录、纪要等。

 3分

民主决策也可以多样,如通讯征求意见等。

12、按时换届。换届前一个月应向社科联报批拟任领导班子成员名单。

 4分

不按时换届,超1年减2分。

13、会员管理规范。做到入会、退会手续完备。每两年编造一次会员花名册,并送社科联学会部备案。

 4分

入会手续完备1分,会员花名册3分,退会手续暂不考核。

14、在维护会员权益,密切与会员联系方面,建立了有效的机制和措施。

 3分

主要指会刊、活动通知、有关资料应及时发给全体会员

26%

15、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一定质量和规模的学术讨论会,有会议论文、观点综述或纪要。

10分

人数30人以上,论文20篇以上。

16、积极开展普及咨询、学术报告、学术信息交流等活动。每年此类活动至少有一次。

 4分


17、办好会刊。会刊每年至少应刊发4期。会刊至少应寄发每个会员。

 4分

指期次相对稳定的会刊、会讯。

18、定期开展会员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每届中至少开展一次。

 4分


19、做好会员发表、出版成果的统计工作。每届至少要出版(不论公开或内部)一本学术论文集或编辑会员研究成果统计目录。

 4分



项目

       考  核  内  容

达标分数

    说    明







16%


20、学会有单独固定办公场所,并有桌、椅等必要办公设备。

4分

无单独办公室减2分。


21、有电脑,基本实现了微机管理。

1分


22、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来源。学会每年应有3万元以上经费收入。学会帐户中,经常性存款不少于1万元。

4分


23、学会有独立帐户,并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会财务管理制度。

3分

帐户2分,制度1分。

24、财务档案完整。

2分


25、换届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并向代表大会报告本届财务收支情况。

1分


26、接受各种捐助,尤其是境外捐助及时上报,并按规定公示。

1分

如无此类情况,给分。







14%

27、建立档案制度。

2分


28、购置了档案橱、柜等设备。

2分


29、有专人管理档案资料。

2分


30、换届或换人,档案移交手续完备。

1分

未按时换届的不给分

31、档案资料齐全,包括:(1)学会代表大会资料;(2)每次重要学术活动资料;(3)会员登记表、统计表、花名册等;(4)会刊档案;(5)财务、财产档案。

7分

少1 项减1分。

                                                     

考核总得分:


注:1、以上各项考核内容,均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第1项(党建暂不考核)、第2项、第15项中如有1项末能得分则无评选资格。

3、采取综合考核办法,总得分达到90分以上者,即可评为标准化学会。

4、2002年第四季度为第一次评选。评选办法:先由学会自评、自荐,省社科联学会部组织考核评估。

5、每两年评定一次。

6、学会取得显著成绩的酌情加分,如研究成果得到省以上领导批示,或厅一级转发,工作成绩得到部委或全国学会的表彰、推广等,但加分总数不超过6分。

7、考评小组由社科联领导、学会部同志以及部分学会秘书长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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