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联组织开展社科普及工作现场交流调研活动
发布时间:2015-04-23
为贯彻实施《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推进省级社会科学普及示范点建设,省社科联于4月13日-17日组织调研组对厦门市、上杭县、南靖县、洛江区4个省级社会科学普及示范点和长乐市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情况现场交流调研。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缪建萍和省社科联科普部同志,各设区市社科联分管领导,上杭、南靖、洛江、福安、长乐、福清、晋江县(市、区)社科联负责人以及福州大学人文社科学院有关专家一同参加调研。调研采取拉练形式,通过看、听、问、查,边调研、边交流、边指导。先后考察了福州长乐市博物馆道德讲坛、东溪精舍长乐社科讲坛;泉州闽台缘博物馆、洛江区灵感文化公社闽南文化讲堂;漳州南靖县福建土楼德育基地和船场镇幸福家园科普基地;龙岩上杭县客家族谱博物馆、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纪念馆;厦门市鹭江讲坛等。
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缪建萍一行在长乐市冰心纪念馆参观调研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情况
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缪建萍一行到泉州洛江区调研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开展情况
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缪建萍一行在漳州南靖县农村书屋参观调研基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
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缪建萍一行在龙岩上杭县才溪乡调研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情况
调研组按照《厦门市、县(市、区)社会科学普及示范点现场测评表》对4个示范点进行检查、评价。大家本着认真、负责、促进、提高的原则,认真听取了示范点负责人现场介绍,参观了社科讲坛和社科宣传栏,查阅了科普读物和档案资料,还就各个具体的项目进行了交流、讨论、评估,对有创新、有特色的项目给予充分肯定;对不足之处,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调研,大家一致认为:这次现场交流调研是贯彻实施《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一项重要工作方式,体现了创新精神,对提升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很有指导意义。调研、评估的过程既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探索、促进、提高的过程。通过互相学习、交流工作经验,考评别人,反思自己,进一步拓宽了工作思路,受益匪浅。
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缪建萍一行在厦门鹭江讲坛考察讲坛开展情况
在厦门市召开的调研总结会议上,厦门市、上杭县、南靖县、洛江区、福安市5个省级社会科学普及示范点和长乐市、福清市社科联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开展社科普及工作的基本情况。缪建萍副主席对示范点的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示范点的创建工作靠的是日常工作的积累,5个省级社会科学普及示范点领导重视、认识到位、主动作为,认真按照设区市、县(市、区)社会科学普及示范点创建要求,在夯实社科普及基础、打造社科品牌、开展科普活动、推广科普读物、建立科普志愿队伍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对下一阶段的工作,缪建萍副主席要求:一要认真贯彻《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示范点要按照“走前头、当示范”的目标要求,努力成为全省的表率。二要争取领导重视,保障人员到位,健全社科队伍,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各示范点要积极作为、主动争取,多向市、县(市、区)主要领导汇报沟通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保证人员、经费到位,促进社科工作的顺利开展。三要拓展社科普及工作的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社科普及工作的影响力。设区市示范点要做大做强原有的社科普及平台,创新形式、创新内容,要进一步扩大社科普及的覆盖面;县(市、区)示范点要打造本土文化品牌讲坛,根据市民需求,准确定位,以丰富的内容、通俗的表达,多样的形式办好讲坛,弘扬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要推动社科普及志愿者队伍建设。社联系统人手少、工作量大,要努力组建社科普及志愿者队伍,为我所用,服务社科工作、提高社科水平,使更多的社科志愿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科普知识的传播者和实践者。
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缪建萍一行与全省设区市社科联代表、社会科学普及示范点代表及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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