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社科研究
基地重大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8
各基地、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按照《2023年度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推出具有理论高度、实践价值,能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类别为基地重大项目,资助额度6万元。
2.申请单位要求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并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且具有学术研究基础。
4.允许非依托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与基地重大项目的申报,基地要与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原工作单位三方签定具有法律效力的项目研究合同,项目研究合同要明确承担的科研任务、项目研究及结项要求、经费管理等。
5.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前,相关管理部门已发布结项公告或通知的除外)。
6.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五年内)。
7.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8.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9.《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细则》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10.本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11.申请人须按照基地重大项目课题指南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必须与课题指南一致。项目研究过程中可以围绕课题,选择一个研究角度、方法,聚焦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12.一个选题只允许一个项目申请人获得立项资助,每个基地立项数最多5项。
三、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最终成果:最终成果形式只能选择专著、论文集、研究报告中的一种;最终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2.研究期限:基础研究为3年,应用研究为2年。
四、组织实施
1.评审立项。请各基地、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闽社科规办[2022]10号)有关项目评审立项的相关规定,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评审立项工作。各基地决定予以资助项目的《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附件2),经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立项。
2.材料报送。(1)《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1份);
(2)《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3);
(3)《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论证活页》(附件4)复印件;
(4)确定拟资助基地重大项目的学术委员会投票表、意见汇总表及会议纪要;
(5)基地重大项目申报公告的网页截图、拟资助基地重大项目公示的网页截图(加盖科研处公章)。
纸质版请于2023年10月27日之前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电子版请发至fjghb2013@163.com。
3.存档备查。《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论证活页》由各基地存档备查。
五、其他事项
1.强化监督。基地重大项目是省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各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主动介入,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立项程序严谨、公平公正。省社科规划办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
2.加大宣传。各基地要加大对基地重大项目的宣传力度,积极吸引非依托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与基地重大项目申报,切实增强基地的开放性。
联系人:程冰;联系电话:0591-83707561;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兴路83号;邮政编码:350025。
附件:1.2023年度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课题指南;
2.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
3.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
4.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论证活页。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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