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预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1
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2022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已完成项目申报、资格审查、匿名会议评审等程序,经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5项预立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立项项目名单
二、立项方式
1.正式立项条件: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
(1)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福建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成果要报》的;
(2)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的;
(3)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的;
(4)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在职省部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5)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的;
(6)项目阶段性成果在《福建日报》理论周刊刊发(2000字以上)的。
项目阶段性成果第一作者需为负责人,投稿时原则上注明省社科基金项目,正式刊发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原件。其中,在第5个正式立项条件刊发的项目阶段性成果和结项成果单位需署名“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2.资助额度:每个项目资助经费6万元,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3.撤项:项目预立项后,如果项目阶段性成果达不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予以撤销预立项,不再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三、项目完成期限及成果形式
1.研究期限:
(1)阶段性成果完成期限:2022年7月30日。
(2)项目完成期限:项目需在正式立项后一年内完成。
2.最终成果形式:研究报告。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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