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预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2021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已完成项目申报、资格审查、匿名会议评审等程序,现将12项预立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立项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选题) | 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1 |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重大意义研究 | 吴肇光 | 福建社会科学院 |
2 |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宝贵经验研究 | 岳峰 | 福建师范大学 |
3 | 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的科学内涵和时代价值研究 | 徐雅芬 | 厦门大学 |
4 | 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研究 | 林丹 | 福建江夏学院 |
5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契合与相互作用关系研究 | 晏振宇 | 厦门大学 |
6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 | 王轲 | 华侨大学 |
7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研究 | 施志源 | 福建师范大学 |
8 | 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鲜明特征和独特优势研究 | 鲁保林 | 福建师范大学 |
9 | 中国共产党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研究 | 常旭旻 | 华侨大学 |
10 | 中国共产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 | 王珍珍 | 福建师范大学 |
11 |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不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 | 杨庆龙 | 集美大学 |
12 | 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中国共产党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研究 | 刘有升 | 福州大学 |
二、立项方式
1.正式立项条件: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
(1)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福建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成果要报》的;
(2)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的;
(3)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的;
(4)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在职省部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5)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的;
(6)项目阶段性成果在《福建日报》理论周刊刊发(2000字以上)的。
项目阶段性成果投稿时需注明省社科基金项目,正式刊发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原件。
2.资助额度: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人民币6万元,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3.撤项:项目预立项后,如果项目阶段性成果达不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予以撤销预立项,不再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三、项目完成期限及成果形式
1.研究期限:
(1)阶段性成果完成期限:2021年12月30日。
(2)项目完成期限:研究期限为1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处理。
2.最终成果形式:论文集,须提交一篇论文的最终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字数不少于1万字。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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