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我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及西部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6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10月开展我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及西部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2018年度立项的在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组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研究计划的要求;

  2.是否按研究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

  3.项目责任单位是否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4.项目责任单位承诺的优惠措施是否真正落实;

  5.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检查形式:线上提交书面报告

  1.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通知项目负责人于10月20日至11月6日,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并按照《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具体见群文件)要求,做好中检材料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上填写中检材料,并于11月6前提交至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3.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撰写本单位中期检查报告,并于11月13日前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提交省社科规划办。

  

      

     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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