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联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和条例

发布时间:2024-02-29

  2月27日,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林蔚芬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的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党组成员分别作交流发言,机关各处室和东南学术杂志社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会。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对于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具有重大意义。省社科联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深入领会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战略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握任务要求,了解把握我省《实施意见》特色亮点,发挥社科优势,助推两岸社科领域深度融合发展。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回顾总结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全面阐明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意义、方法路径和重要举措。省社科联要把握深层逻辑,准确理解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内涵;加强理论研究阐释能力,放大新质生产力的倍增效应;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制度优势,为推进社科强省建设提供持久动能。

  会议还学习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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